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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国科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3-31

  所属部门  

 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《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、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规定(以下简称“评选办法”),2016—2017学年“三好学生标兵”、“三好学生” 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。为了做好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 

  一、评选范围 

奖项 

评选范围 

三好学生 

全体在册研究生,不含正在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生和直博生 

优秀学生干部 

学生会、党团支部、班委会及学生团体干部 

三好学生标兵 

从获得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 

优秀毕业生 

2017年春季和夏季毕业生 

  注意:正在参加2016-2017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生和直博生,由国科大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。 

  二、评选条件 

  (一)基本要求 

  在评选学年内受过处分的学生,不能参加当年的“优秀学生”评选;在学期间受过处分,且毕业时处分尚未被取消的学生,不能参加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。 

  (二)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: 

  1、热爱祖国,崇尚科学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 

  2、学风端正,勤奋学习,勇于创新; 

  3、在评选学年内,所修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(免修成绩除外); 

  4、友爱互助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乐于奉献;  

  5、明理修身,勤俭节约,热爱生活,积极向上。 

  (三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同时授予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,评选条件: 

  1、符合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; 

  2、积极为学生服务,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; 

  3、工作能力较强,业绩突出,受到学生的拥护。 

  (四)“三好学生标兵”评选条件: 

  1、从获得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; 

  2、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; 

  3、在思想品德、人格修养等方面,得到公认好评。 

  (五)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条件: 

  1、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; 

  2、开题、中期考核“优良”; 

  3、通过学位论文答辩; 

  4、学位论文被评价为优秀; 

  5、优先考虑到国家急需行业或地区工作的学生; 

  6、当年未取得学位的,不得参加评选。 

  (六)其他 

  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。“优秀毕业生”应为2016-2017学年之前曾获评过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的学生。此前已经获得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,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“优秀毕业生”。 

  获评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,自动获评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称号。 

  三、名额分配 

  我所可申报的奖项和名额如下: 

  1、三好学生138 

  2、三好学生标兵9 

  3、优秀学生干部:18人 

  4、优秀毕业生:7人 

  评选基数为2016年10月在学学生人数,其中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基数为2016年毕业生人数。其中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为等额评选,其他奖项由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差额评选。各部门名额如下: 

部门 

一室 

二室 

三室 

四室 

五室 

六室 

三好学生 

26 

35 

22 

22 

23 

10 

三好学生标兵 

4 

4 

2 

2 

4 

2 

优秀学生干部 

3 

3 

3 

3 

3 

3 

优秀毕业生 

2 

4 

2 

2 

2 

2 

  说明:三好学生、三好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别单列,不互相包含。 

  四、评选办法 

  1、各研究室负责评审产生优秀学生候选人,结果研究室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人教处审核。详见《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》(信所字2016〕10号)(附件5)。 

  各研究室上报的优秀学生候选人,应首先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;评优期间出国、出差、或不在研究所学生,各研究室在评选时应以适当方式使这些学生能够参与评选工作。 

  2、人教处审核通过后报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结果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评审委员会,并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。 

  五、材料报送 

  1、报送截止时间: 20175月16日 

  2、材料要求 

  1)优秀学生申请表(附件1)附成绩单复印件,并用记号笔标出评选学年内修读课程最低分数 

  2)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还应填写科研成果汇总表(附件2)、成果详细清单(附件6并附证明材料及清单。 

  证明材料要求装订成册,第一页封面模板参照附件7;第二页为目录页,标清材料名称及相应页码。 

  3)三好学生标兵填写《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》(附件3)(请按照表格备注中要求准备相应材料) 

  4)《优秀学生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4)由研究室汇总,研究室负责人审核签字。 

  5)科研成果汇总表(附件2)成果详细清单(附件6由研究室汇总至一个excel文件。 

  此列表为评审重要材料,请务必认真填写。 

  (6)研究室评审意见表(附件8各部门分别成立评审小组,评审小组由5-7人组成,包括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,其中导师代表不少于4人。认真做好评审记录,填写附件8,签字齐全,要求所有签字均为手签,不可用签名章。 

  一个部门可只交一份评审意见表,在“评审结果”中写清部门最终推荐学生姓名、奖项,推荐顺序等相关信息。 

  以上材料纸质一式一份,电子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,命名:标兵/三好/优干/优毕-姓名。具体材料命名:姓名-申请表、姓名-标兵审批表、姓名-清单及证明材料、姓名-科研成果汇总表。 

    

  联系人:李哿 

  联系电话:82546833 

  E-mail:lige@iie.ac.cn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事教育处 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2017328